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生教育 >> 实习实训 >> 正文

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责任编辑: 2015/11/30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相关单位:

为了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提升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5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二、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均可申报本项目。在校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项目组人数原则上为3-5人。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学院项目在本学院申报,跨学院项目直接向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级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综合管理科)申报。学生以项目组形式进行申报,负责人将申报书(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交到学院管理办公室;跨学院项目直接交到校级管理办公室。申报时间为20151221日至23日。

(二)项目评审

学院项目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审,跨学院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指导教师不能参与项目的评审。评审时间为20151228日至29日,跨学院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名额分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度名额分配综合考虑了各学院基础性名额、上一年度申报率、上一年度结题率、上一年度结题获优率等因素,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四、经费安排

项目经费支持,文科类不超过1500/项,管理类不超过2000/项,理工农类不超过3000/项。项目正式立项后,学校划拨30%经费做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30%,项目结题后划拨40%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教学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大学生科研立项的覆盖率和申报率;要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与评审;要选拔责任心强,学历、职称较高,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教师担任学生科研指导老师,指导相关工作。

联系人:教务处(校级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

王怀宇  0851-83227089/13984359880

46674543@qq.com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2.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4.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名额分配表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116

来源:http://jwc.gzn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887&wbnewsid=4584

上一条:贵州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学生赴韩国交流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的落实与效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