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5月4日省教育厅转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和自筹经费选派“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5〕46号)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坚持按“向基层一线倾斜”和“按需培养”原则,选派对象应为需要重点培养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长期扎根艰苦地区、服务西部发展的精神;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有发展潜力、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业务骨干,也可作推荐人选。   二、相关程序和要求   1.请各单位及时向全体教职工传达,通知申报人员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能证明本人突出业绩的主要支撑材料。导师由申报人员自行选择,中组部负责联系。   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或班子成员会)研究后,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最多1名),并于5月5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送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人才科)。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后,报校党委研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3227027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5月4日 |